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任制书记员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任制书记员公告》规定,经网上报名、统一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等程序,招录工作现已进入择优录用环节。根据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现将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招录岗位 | 准考证号 |
李紫涵 | 女 | 硕士研究生 | 检察辅助1 | 06060010209 |
汤培媛 | 女 | 大学 | 检察辅助1 | 06060010125 |
崔丹莹 | 女 | 大学 | 检察辅助2 | 06060010226 |
1.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7月21日起至7月27日止。
2.对上述拟录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反映,联系电话:0574-87975851。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