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9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5-10-15     作者:黄艳华

黄立明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运用法治思维打造企业权益保护最强市的建议》(第197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我院高度重视您的提案,接到通知后,我院即对您提交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提案中提出的加强政策透明度与稳定性、构建高效投诉处理机制等方面的建议,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对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和实践价值。为推动提案提出事项的落实,我们通过调研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广泛深入征求了商协会和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充分沟通交流,形成了具体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关于企业权益保护的主要做法

一直以来,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聚焦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以激发活力、保障权益、优化服务为重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破解营商环境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上取得新突破

(一)完善营商环境政策支持体系

一是推进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在市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专门开辟政策服务板块,开发使用政策计算器高新企业评分等工具帮助企业及时获取潜在可使用政策信息,平台累计上线政策7912条、兑付资金580亿元、惠及企业69.8万户次。二是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汇总梳理全市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市政府本级近10年相关政策文件,在此基础上明确了涉及近700个文件的市本级重点清理清单。截至目前,全市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计212件。

(二)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省首个成立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机构,全域成立镇街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站,以监督体系覆盖为抓手,全面推进监督规范化建设二是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指引。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向社会公布裁量基准,出台优化行政指导相关意见,探索执法+服务”“指导+合规等执法模式,全面优化行政执法方式方法。三是聚焦涉企执法重点热点开展深入治理。针对行政机关委托第三方监管服务不规范扰企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并在民营经济发达、经营主体众多的慈溪市开展试点,推进研发第三方辅助服务零扰企数字应用,出台规范第三方辅助监管服务管理办法,取得两升两降初步效果。

(三)推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

一是深化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建设。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检察法律监督“三督一体”职能,全流程案件化办理确保涉企投诉实现一站式处理,累计接受经营主体各类投诉3600余件,投诉人对中心回访满意率达到98%以上。充分凝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合力,推动解决涉企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及社会治理中的深层次问题,如针对企业反映较多的涉案企业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不规范等问题,推动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协作意见,截至目前,已帮助16家企业解冻被不当冻结的资金共计6300余万元。结合近年来查处的损害营商环境案件,梳理形成四大类20项损害破坏营商环境负面表现清单,警示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守牢底线不触红线。二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引导企业通过浙里复议数智应用等线上方式快速申请行政复议,实现复议申请零次跑。开通涉企案件快车道,运用容缺受理、优先审查、繁简分流等方式,提高涉企复议案件的办案效率。余姚等地推出行政复议涉企服务专线,由专员负责接听解答,优化对企服务。目前涉企复议案件平均受理时间由5天缩短至2,提速明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深知,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虽然期我市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涉企复杂问题部门协同处置力量较弱、政策匹配精准性有待持续提高等。下一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全局性系统工程的牵头单位之一,市检察院将围绕上述薄弱环节,结合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加强与各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效,为进一步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一)构建协同保护治理体系

1.打造企情民意多元化反映渠道。畅通涉企投诉反映渠道,依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12345营商环境投诉专线等形式统一接收涉企问题线索,形成全量涉企问题库。提升线上平台数智化水平,开发“慧企千问”AI智能助手功能,为企业提供“7×24”全天候的咨询应答服务。强化涉企问题主动发现能力深化企业服务专员走访机制、营商环境直通机制等问题常态化发现机制,深入商(协)会、产业集聚区等听取经营主体意见建议,主动挖掘投诉线索。

2.健全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运行机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涉企问题库归集线索进行分类分层分级办理,明确各自的办理时限及时有效完成问题线索闭环处置主动征求企业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妥善办理好每一起监督案件。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强化与纪委监委衔接协同,依规依纪依法移送问题线索,通过挂牌督办、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方式,及时查处联系服务企业过程中慵懒懈怠不担当、推诿扯皮不作为、效能低下不善为等作风问题。

3.强化矛盾纠纷长效治理机制。充分运用机制化方法和数字化手段,加强涉企问题解决情况定性定量分析,对存在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加强风险预测预警。针对经营主体、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领域问题统筹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召开专题协调会、开展专项行动等形式协商形成化解方案,源头解决问题纠纷强化问题的复盘分析,提炼形成共性问题解决方案,及时固化最优路径做法为制度成果,实现从解决“一件事”到“一类事”提升。

(二)聚焦重点发力施治攻坚

1.完善涉企政策管理和服务体系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会同发改、经信、财政、农业农村、商务、文广旅游、商务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涉企政策综合服务实施方案》,将以涉企财政资金类政策为重点,依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在开发推广政策体检”“政策计算器功能的基础上,深化政策直达快享、免审即享服务,建立健全常态化评价和抽查整改机制,推动政策服务板块全过程服务功能基本形成,着力构建系统谋划、全量归集、统一申报、高效兑付、综合评价的涉企政策管理和服务体系。

2.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市司法局、市纪委监察机关、市检察院牵头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紧盯清单之外无收费、罚没款无异常、行政检查零扰企、违法违规查封零发生、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零容忍的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和查纠结合围绕纠治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涉企执法不规范行为,全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企业和群众可感可及。

3.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市检察院聚焦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需求,高质效办理涉企案件。把牢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主导责任,进一步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监督,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进一步加大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监督力度促进公平竞争,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监督,进一步规范跨区域涉企案件办理,为一体化保护企业合法产权提供法治保障。

(三)靠前服务提升助企温度

1.数字赋能建强“政策大脑”。依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构建具备政策解构、政策预警、政策分析等智能业务模块的政策大脑,基于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全面汇聚各类数据。优化完善法人库、个人库和政策库,构建企业服务空间,实现一企一档”“一策一档。持续开展风险控制、绩效评估、政策沙箱等数据模型和组件开发,有效支撑政策追踪、企业画像、精准推介等服务能力的提升

2.加大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力度。加强涉企行政、司法单位的工作联动、协调配合,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更为专业的法律服务。加大以案释法力度,针对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保护等主题发布典型案例,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围绕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推动“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向专向精升级,为企业提供菜单式”“预约制公共法律服务,以精准法治体检助企业治未病。加强涉外法治服务供给,依托市司法局设立宁波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7个海外分中心,搭建一站式、全链条涉外法律服务平台。

3.推进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利用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的平台优势,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对接联动,借助律师、仲裁、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力量,全力推动涉企特别是涉中小微企业纠纷的化解,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源头预防,鼓励企业、产业园区依法设立调解组织、区域型涉企纠纷调解联盟,为企业提供合规指导,收集企业合理利益诉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参与涉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如有其他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诉我们。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202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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