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216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 2025-10-15     作者:黄艳华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政协十次会议第21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营商环境的建设》提案我院协同办理,提案中提到要加强对金融类案件的受理、调解及诉讼费改革,减轻企业诉累。我院可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在打击金融领域虚假诉讼、金融逃废债上协同发力,增强企业法治意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将我院在金融领域的经验做法告知如下,供答复委员时参考

近年来,全市民事检察部门强化金融民事检察监督,聚焦破产、保险、股权等重点领域案件,以高质效办理每一个金融检察案件为引领,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手段,开展金融领域涉企虚假诉讼、执行监督等多个专项监督活动,筑牢金融安全稳定底线,助力服务金融强国建设。

一是重点打击金融领域虚假诉讼。近三年以来,全市共办理破产领域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5件,其中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共93件,占比高达97.89%,案件主要类型为以虚假劳动报酬、虚增债权参与破产分配,稀释公司债权,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慈溪市院办理的企业破产前包工头为获取优先受偿权虚构虚假劳动报酬关系系列案30件。象山县院办理的涉及4家企业破产案件49件,公司行将破产或已经破产,公司相关债权人或职工虚增债权、虚增工资,试图参与破产分配,共计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39件,制发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0件,防范和化解金融系统性风险。

二是专项开展金融领域执行监督。聚焦被执行人的股权、保险权益等法院应执未执的财产线索,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多个专项监督活动,202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80余件,并督促法院及时执行,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益落到实处。镇海区院开展“僵尸”企业清理类案监督,查明破产未注销企业,向法院发出类案检察建议,助力29家破产企业被注销后完全退出市场。慈溪市院严格查处利用简易注销规避破产清算、逃避执行行为的企业,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10件,建议法院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均收到法院有效回复。

三是全力服务金融检察高质量发展。加强对外协作,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宁波市院与市破管协会联合印发《关于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加强检察监督与行业监管协作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镇海区院牵头与法院、市场监管部门出台《关于建立镇海区综合治理“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共同守护法治营商环境协同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协力完善破产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系统梳理全市破产案件办理情况,提炼案件办理经验,形成《近三年全市破产案件办理情况调研报告》,助力法治宁波建设。

下一步,院将持续聚焦金融类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加大对金融类虚假诉讼、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的打击力度,避免不良市场主体恶意挤占司法资源,涉嫌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另一方面加强法治宣传,送法入企,增强企业守规合法经营意识,提升市场主体法治化水平。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对金融类案件的宣传力度,营造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陈鹿林  电话: 89386158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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