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20号《关于平等对待市场主体的建议》由我院协同你局办理。现将我院的意见告知如下,供答复代表时参考。
一直以来,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产权,全面优化提升市场环境,努力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一是畅通投诉渠道,全面归集涉企投诉。依托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建立健全涉企投诉绿色通道,线上建成全市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监督平台,对接贯通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平台数据;线下打造接待大厅、营商环境直通站,将来访咨询、投诉举报等信息同步至线上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多口径归集投诉事项。实行“案件化办理”工作模式,统筹纪检监察类、检察法律类、行政执法类三大监督职能,对涉及限制公平竞争的投诉进行高效审查、限时办理、及时反馈,2024年共办理9件有违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投诉。二是加强法律监督,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以办案为中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加大反垄断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排摸梳理辖区内涉企公开规范性文件,依法督促政策制定机关上级部门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职责,及时清理废除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的规定,2024年共办理相关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7个有违公平竞争的文件被废改。贯彻落实《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作为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健全企业账款清偿机制,切实督促行政机关履约践诺,严厉打击各类行政机关拖欠账款行为,护航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创新增值服务,营造公平社会环境。依托“启明星”法治宣讲团,聚焦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相关政策法规,组织资深检察官开发针对性课程,开展常态化入企宣传,引导各类市场主体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全年赴商协会、企业开展法治宣讲70余次,覆盖听众4600余人。创新开展“营商环境直通日”活动,联合涉企行政机关走进商(协)会、产业集聚区提供政策辅导、需求征集等服务,打通政企沟通“最后一公里”。2024年,联合法院、发改等十余个部门赴台州商会、南通商会等开展营商环境直通日活动69次,服务企业1500余家,收集意见建议317条。
针对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以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向好,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平等、更加公平、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是优化服务保障。迭代升级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可能涉及垄断或不正当竞争行为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处置,督促职能部门依法公正履职。聚焦企业关注的反映的痛点、难点问题,联合涉企行政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集中进行联动处理,切实形成治理合力。二是强化监督落实。持续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公益诉讼,推动清理废除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强化招投标市场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建立更加透明、公正的市场环境,以监督办案的“硬举措”为经营主体提供“真关怀”。三是深化科技赋能。探索开发营商环境投诉监督平台的智能化咨询模块,通过人工智能及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识别并回答市场主体的各类问题,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在线服务。
(联系人:袁晴 电话:0574—89386120)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