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8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5-10-15     作者:黄艳华

宁波市委政法委

市政协十次会议第182号《关于协力推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建议》提案由我院协同你单位办理。现将我院意见告知如下,供答复委员时参考。

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总体呈上升态势,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治理已成为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我市两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要求,深入贯彻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注重综合履职,通过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协同推进专门学校建设、部署开展专项监督和家庭教育指导、加强法治教育等手段,多维发力积极融入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大格局。

一、试点探索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在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我市检察机关于2024年启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探索工作,海曙、鄞州区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率先出台机制,建设集生活安置、观护帮教、心理疏导等功能为一体的专门场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健全完善有针对性的干预处分措施。两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教育、司法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线索互通,联动社工制定精准帮教方案,联合心理咨询师重塑健康心理,依托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与爱心企业签订合作协议。2024年以来,全市已联合公安、社工累计对140余名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分级干预矫治,助力10人考入大学,21人精准匹配工作,成效良好,上述人员均未再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二、协同推进专门学校建设及专门教育工作。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牵头专门学校筹建过程中,市检察院参加工作专班参与调研,结合办案情况积极建言献策,联合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出台《宁波市专门教育实施办法(试行)》。专门学校建成后,第一时间到学校调研,排摸全市罪错未成年人并逐人分析具体情况,目前已分批报送7名符合条件人员入校;抽调两级院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骨干成立针对专门学校的法治讲师团,根据学校需求精准开发了覆盖刑法、民法、未保法等内容的菜单式法治课表,目前已有7名检察官进入专门学校授课;参与首批学生离校评估,充分发挥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作用。

三、立足本职促推司法保护与其他保护融合发展。全面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情况的调查评估与分类施策,依托未保护航志愿者团队、社工力量等,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最优化,办理的相关案件获评最高检典型案例,做法被央视新闻报道;根据学校需求动态调整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人选,2024年全市两级院开展各类法治宣传课205次,市检察院邀请宁波中学学生走进检察,何小华检察长以法治副校长身份与同学们座谈答疑;聚焦办案中发现的容易引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积极开展专项监督,2024年协助教育部门劝返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6人,针对宾馆、酒吧、KTV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9份,特别关注对电竞酒店、私人影院、网约房等新业态的监督,与主管部门协力堵塞监管漏洞,切实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风险隐患。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携手各方保护力量,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治理工作:

一、更加注重精细化办案,精准化帮教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落实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与社工机构加强联系,进一步提高社会调查报告质量。严格把控重点类型案件质量管理,通过开展常态化案件评查全面提升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质量。规范、细化考察帮教工作,以案件评查为抓手及时查找分析、督促整改帮教中存在的问题,以精准化帮教更好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

二、推广适用分级干预,继续协同做好专门学校工作。海曙、鄞州区检察院试点探索经验的基础上全市推广适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结合未成年人罪错程度、个体差异、诉讼阶段,会同相关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矫治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继续协同有关单位做好我市专门学校投入运行后的相关工作,如排摸生源、帮教矫治、法治教育等,下一步将探索建立检察环节和专门学校的矫治教育衔接机制

三、多措并举、多方协作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治理。完善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场所、控辍保学等专项监督,打造良好法治环境,助力综合治理,减少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土壤。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在开学季、六一等特殊节点,组织两级院通过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走进检察等多种途径,以检察官讲法治课、案例讲述会、法治小剧场等多形式,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重视加强对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排摸相关学校情况,联合教育、人社部门将法治教育资源重点该部分未成年人倾斜。

 

 

(联系人:徐萍  电话:0574—89386232 

 

 

 

 

                                  宁波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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