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戒 警钟长鸣丨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交流会
12月5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交流会,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示警,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8位同志围绕本院所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作庭审观摩交流发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小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严以修身,筑牢信仰之基。坚定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确保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锤炼党性修养,坚持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改造,不断进行检视、剖析、反思,持续去杂质、除病毒、防污染。涵养高尚品德,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坚决抵制歪风邪气,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
会议强调,要严以用权,确保司法为民。始终敬畏权力,把公权属性、公私界限牢记于心,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审慎态度行使检察权,切实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依法秉公用权,牢牢把握“人民至上”这一根本立场,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会议要求,要严以律己,永葆清廉本色。严守纪律规矩,坚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狠抓铁规禁令执行,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持慎独慎微,自觉净化生活圈、娱乐圈、交往圈,做到人前人后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八小时内外一个样。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以严管厚爱促重塑变革,努力锻造过硬甬检铁军。
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职级领导和中层正、副职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