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专题学习会
2026年6月2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专题学习会。
会议指出,要在循迹溯源中深刻感悟思想伟力和实践伟力。要坚持感恩奋进,深刻领悟总书记对浙江、对宁波的关怀厚爱,把《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和实践》与总书记对浙江、对宁波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学习贯彻,立足检察职能担当作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要汲取智慧力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悟蕴含其中的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践深化对检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持续激发实干争先的责任担当。要强化党性锤炼,对标总书记以身作则的行为示范,注重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切实把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为了谁干、应当怎样干等根本问题搞清楚、弄明白,确保检察权始终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会议强调,要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为民造福,接续打造“小案不小办”法治服务品牌,深化“检护民生”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要坚持求真务实,进一步找准检察服务中心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迭代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强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持续提升检察履职效能。要坚持守正创新,结合宁波检察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智能化建设,不断完善“甬检智树”平台,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久久为功,以“三名”工程、“四化”建设为抓手,打造更多具有宁波辨识度的检察标志性成果,大力弘扬“六干”作风,以钉钉子精神抓实抓细各项工作,确保事事抓落实、件件见成效。
会议要求,要持续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深化学思践悟,持续深入学习领悟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用好正反典型案例,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深化检视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检察履职办案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把问题找准、把根源挖深,要动真碰硬抓实整改工作,做到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要深化提能增效,以理念变革引领能力提升,坚持政治、业务、队伍、管理统筹推进,持续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