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总结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情况 研究部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工作
9月9日上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及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有关部署要求,总结市院机关学习教育成效,研究部署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小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院机关紧扣“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安排,以严实举措一体推进“学查改”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会议强调,要更加有力强化理论武装。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更加深刻把握“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问题。要不断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活动,进一步用好“甬检知行学堂”“甬检悦读”和支部“三会一课”等载体,把政绩观教育融入日常、抓在平常,确保正确政绩观入脑入心、见行见效。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抓好对两级院班子成员、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的教育培训,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始终以正确政绩观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要更加有力推进检视整改。要严格对照学习教育中查摆出的问题,紧盯检察履职办案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在常态化整治整改上持续发力,切实做到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要定期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盯紧不放、跟踪问效,对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注重从制度层面补短板、堵漏洞。要用好正反面典型案例“两面镜子”,对标先进典型明确履职方向、对照反面案例剖析问题根源,持续自我警醒、自我净化、自我提升。
要更加有力争创检察实绩。要进一步做实为人民出政绩,坚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深化“检护民生”工作,持续擦亮“小案不小办”法治服务品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要进一步做实以实干出政绩,全面充分履行“四大检察”和检察侦查职能,更加有力维护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效能治理、保障高品质生活。要进一步做实计长远出政绩,更加注重打基础、固根本、利长远,一体推进政治、业务、队伍、管理各项工作,持续夯实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基。
市院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市院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