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宁波生态文明建设检察履职情况
4月28日下午,宁波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小华向大会作宁波市生态文明建设检察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监督办案力度,不断加强执法司法协作,为全域推进大美宁波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共办理相关刑事案件202件;民事行政检察监督133件;立案办理检察公益诉讼161件,提起公益诉讼32件。9个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海洋生态保护等工作机制被最高检推广。
坚持严的基调,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批准逮捕34人,提起公诉171人,监督立案4件,追诉漏犯1人。联合市生态环境局等十部门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起诉48人,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412万元。坚持惩防并举。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镇海区检察院全链条打击跨区域非法处置危废包装桶违法犯罪,并联合区人大召开治理工作推进会,全区已有2500余家企业纳入规范管理体系。北仑法检两长同庭履职,依法打击危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镇海棘螈犯罪,联合发布司法保护令,以司法禁令划定保护红线。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对不起诉但确有必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环境资源类案件,移送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94件,合力消除追责盲区,一起案件入选省五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加强公益保护,助力生态环境普惠于民。深化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126件、民事公益诉讼35件。服务美丽海湾建设。办理海洋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案件20件,经验在全国海洋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会议上交流,奉化区检察院跟进中央环保督察线索整改落实,推动建立海域监管联动响应机制,获评全国典型案例。营造舒适人居环境。针对建筑垃圾扬尘、无堂食外卖油烟污染等扰民问题开展监督,督促整治违法消纳场所5367平方米,改造升级抑尘设施137处,26个外卖聚集区安装升级油烟净化设施。强化生态文脉保护。办理水域环境整治等领域案件44件,江北区检察院强化府检联动,推动主管部门对慈城古县城部分古建筑开展抢救性保护,3000余平方米古建筑面貌焕新。
深化协同共治,凝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合力。积极依靠人大监督。深化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转化办理案件20件,办案数量全省领先。市检察院、鄞州区检察院联合邀请五级人大代表实地查看韩岭古建筑保护、福寿螺整治等案件办理成效,推动检察履职与代表监督同向发力。联动做实恢复性司法。持续深化全省首个蓝碳交易市场建设,目前已完成近2000吨蓝碳交易。海曙区检察院会同多家单位首创“公益损害赔偿+普惠式兑付”机制,认购生态产品15万元。不断完善治理机制。综合运用检察建议、专题分析报告等举措推动解决重点行业、领域公益损害问题。宁海县检察院向县委、县政府报送霞客古道专项调研报告,12处设施被纳入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保护范畴。
强化素能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检察履职能力。建强专业队伍。坚持以案为师、以赛促学、以训提能,抓好实战实训、岗位练兵、同堂培训。3名检察人员获评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标兵,1名获评全省检察技术标兵。强化数智赋能。积极探索人工智能辅助办案场景,4个法律监督模型获最高检推广。象山县检察院依托“AI检行、护盾海洋”项目,履职推动属地乡镇清理海岸线19公里。注重借智引智。联合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开展检察履职专题培训班。鄞州区检察院会同中国科学院水生所宁波实验室建立公益诉讼实践基地,持续提升环境资源保护专业化水平。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更加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努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更高水平生态宁波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