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4月16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举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小华主持学习研讨并讲话。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职级以上干部分组参加学习研讨。
本次读书班安排一天时间,采取集中自学、研讨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与会人员认真研读《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之江新语》等学习材料,相互交流学习体会。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围绕“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作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作出了关于正确政绩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开展各项工作、推动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努力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要进一步站稳人民立场,深刻理解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价值取向,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接续打造“小案不小办”法治服务品牌,用心用情办好民生案件,持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深刻认识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做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助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锤炼过硬作风,深刻认识把握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保障,持续锤炼过硬作风,严明纪律规矩,强化“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浓厚氛围。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溯源悟思想、实干创实绩”部署要求,原汁原味学、结合工作悟,带着信仰、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深刻理解把握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边学习、边思考、边对照,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学有所获、知行合一,为我市“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