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习近平党建思想专题学习会
7月14日上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小华主持会议并讲话,部分中心组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党中央明确提出习近平党建思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党建思想坚守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根本原则,坚持“两个结合”根本路径,科学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立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战略擘画强党蓝图,赋予百年大党永葆生机的历史主动,既是对新时代管党治党历史性成就的经验凝练,更是新征程上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引领中国式现代化的行动遵循。
会议强调,必须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进一步深刻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党建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确保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全面落实《条例》要求,持续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做到讲政治与讲法治的有机统一,以讲政治引领讲法治,以讲法治落实讲政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更加坚决有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
必须强化宗旨意识,始终坚持站稳人民立场。要进一步深刻领悟党的根本宗旨是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所在、是党带领全国人民以历史主动精神创造伟大历史的根本动因,深刻领悟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只有深深扎根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检察事业才能获得不竭的力量源泉。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经济发展、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新期待,深入开展“检护民生”等工作,“如我在诉”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检察为民更加可感可及可信。
必须强化法治担当,始终坚持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更加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委、上级检察机关各项工作要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要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建设一流创新生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加大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等方面工作力度,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民生福祉、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助力更高水平法治宁波建设。
必须强化自身建设,始终坚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要进一步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深刻认识检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力量,必须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要更加自觉用习近平党建思想谋划和推进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依法用权、制度治权,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制度框架下运行;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健全一体推进“三不腐”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