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第十八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8月19日下午,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第十八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小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对标对表,扎实抓好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贯彻,系统谋划确定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工作的目标定位、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会议精神转化为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会议强调,要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提升法律监督整体质效。坚定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更好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更加有力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紧扣“十五五”规划部署,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持续迭代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体系,深入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和检察侦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持续加强品牌建设,谋深做实“甬剑”中央专案办理、“小案不小办”、检察专题分析报告等“金名片”,积极培育更多具有宁波辨识度的特色业务品牌,推动整体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增强检察队伍履职能力。持续提升政治能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健全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闭环落实机制,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坚持以案为师、以训提能、以赛促学,深入实施“百庭观摩、百案评审、百佳文书”评选活动,推动监督办案能力和综合水平全面提升。持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用心用情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持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妥善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持续提升廉洁能力,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狠抓作风建设“十条规定”和严禁违规吃喝“八条规定”落实,让实干奋进、风清气正成为宁波检察机关的鲜明特质。
会议强调,要狠抓基层基础,着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政治业务队伍管理统筹推进、质量效率规范创新协调发展,重视做好打基础、固根本、利长远的各项工作。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完善选育管用全链条培养机制,更加注重年轻干部培养,统筹推进检察事业和检察人的和谐发展。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进一步强化执法司法协同配合,加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从优待检各项举措,不断增强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感知度和认可度,切实提升检察干警的获得感和尊荣感,努力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履职环境。
